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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麼急著搬走?不會覺得還拿不夠嗎?


自從趙同學搬進來,宿舍不時發生室友的東西不脛而走的事件,

雖然都不是丟我的東西,但是我也得飽受室友們的詢問,壓力實在也不小。


找了房東,房東也不知道該怎樣解決,

找警察?別傻了~淡水的警察根本不會處理這種東西,

室友們總是自己摸摸鼻子認了,也讓她越來越為所欲為。



搬走也好,少了好多的負擔跟壓力,不用再擔心什麼東西放外面會不會被偷,

但是,半學期要租給人家實在是不好找室友。



越想越幹!為什麼我沒辦法跟人家撕破臉呢?

明明證據在在的顯示就是她拿的阿!

好吧!我孬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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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ono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