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
其實我一直想知道為什麼要搬走,雖然我不可能問出口。


當初四間房間都是班上的同學,也不知道怎樣的,陸續有了變化,雖然都有預警,我卻是措手不及。


我還是覺得再怎樣都應該要知會「樓長」一聲吧!縱使你不認為我們的同學關係,
但是我總是要跟房東告知一聲的,莫名其妙搬走再叫人通知我,這是怎樣的態度?
一個是大四的人,一個是出社會好多年的人,做事情怎麼會這樣無知?


如果,彼此有意見,其實我可以接受私下談,至少我還是有理智的人,我接受任何的建議與告誡,
我很不能接受莫名其妙的煙消雲散。


想一想也很諷刺,房子我顧得要死,陸續卻走了好多人,房東那裡的通訊資料只有我是還留著的人。
可笑可笑。

突然搬走,然後馬上已經有人來接替,怎樣都不是臨時起義的,更讓我啼笑皆非。


算了,你有看到也罷,沒看到也罷,沒什麼好說的了,但是我難過的是,我們連室友的關係都不存在似的。
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nono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